日期:2021/10/08 09:30:23
欄目:清潔發展機制(CDM)審定和核查
凡申請CEC CDM項目審定的委托方需要填寫《審定或核查和核證申請書》,同時提供以下材料:
-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
-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
-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
-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件
- 項目設計文件(PA-DD, PoA-DD/CPA-DD)
- 項目業主和開發商的資質證明文件(例如營業執照復印件等)
- 項目參與方所在國DNA的批準函,包括項目業主所在國政府的書面承諾
- 項目位置圖
- 項目相關方意見的收集過程和記錄
- 事先考慮CDM和項目額外性的相關文件
凡申請CEC CDM項目核查/核證的委托方需要填寫《審定或核查和核證申請書》,同時提供以下材料:
- EB注冊證明材料
- 最終版的項目設計文件(PDD)和相關附件
- 最終版的審定報告
- 項目運行的證明材料
- 項目執行的最新版監測報告(若適用)
- 質量控制(QC)和質量保證(QA)程序
- 其它文件,例如工藝流程圖、工藝表格、設備手冊、績效指標等